泰州市不动产公证改革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18-06-28?10: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30

媒体:省级媒体驻站记者,市各新闻媒体、部分网络媒体记者。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嘉宾: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晶

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证在我市不动产事务中的作用,满足我市不动产公证服务需求,日前,泰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泰州市不动产公证改革实施办法》。为了使全市人民更好地了解这项改革,特别是不动产公证改革将给大家带来的政策红利,今天,我们邀请了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晶同志到会,发布我市不动产公证改革的相关情况,大家欢迎。

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晶: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同志,大家好!

       公证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通过其证明活动,确认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和风险,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

       为了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和农村各类不动产公证服务需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促进“放管服”和“3350”改革,让企业不动产发挥资产属性,让居民财富有序传承,让产权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打造司法行政民生服务品牌,泰州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不动产公证改革实施办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我市推进不动产公证改革的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

       一、 不动产公证改革的目标

       针对企业、居民、农村不动产公证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证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优化服务流程,促进不动产确权登记、流转交易、保值增值,预防化解产权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不动产这一基本生产生活要素“动”起来,为泰州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公证职能作用。

       二、不动产公证改革的内容

       泰州市司法局实施的不动产改革内容一共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拓展不动产公证服务产品、精减不动产公证申请材料、压缩不动产公证办理时间、降低不动产公证收费标准、开通不动产公证服务直通车。

       具体来说,第一项拓展不动产公证服务产品。我们针对企业服务需求,推出了涉及企业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租赁、拍卖招标、保全证据等5类公证服务产品。针对居民服务需求,推出了遗嘱、继承、赠与、遗赠、析产、委托、抵押贷款等8类公证服务产品。针对农村,我们还推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农民宅基地房屋继承赠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等5类公证服务产品。

       第二项改革内容,精减公证申请材料。按照精简、便民的原则,我们组织专业人员研究编制了不动产申请材料清单,在公证接待窗口、公证在线受理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进行公布,让申请人一目了然,方便查询。

       第三项改革内容,压缩公证办理时间。为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对公证处内部办证流程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速,对于一般不动产公证事项,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除调查核实所需时间另算外,出具公证书的时间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的时间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

       第四项改革内容,降低公证收费标准。我们对推出的服务企业、居居、农村的18类不动产公证服务产品一一编制了收费清单,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与此同时,我们还研究发布了惠企、惠民、惠农收费清单,让企业、群众清清楚楚知道自己办理公证能得到了哪些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彰显公证的公益属性。我们的惠企、惠民、惠农收费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公证事项,减半收取公证服务费用。

       ⒉对我市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收费标准1000元/件),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减半收取公证费用。

       ⒊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残疾人、五保户办理公证予以减、免收费;对见义勇为人员、革命伤残烈属办理公证减、免收费。

       ⒋对农村居民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和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公证,实行公益性收费,按50元/件收取公证服务费用。

       第五项改革内容,开通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直通车。在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公证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现场接受企业、群众公证咨询,现场受理公证申请,现场办理各类公证,提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服务。

       三、不动产公证改革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实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公证处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不动产公证卷宗信息的查询系统,提供涉及不动产公证办证信息查询和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公证机构设立系统端口,供当事人或公证人员查询核实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信息核查对接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腿。

       二是优化窗口服务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公证服务窗口应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受理、跟踪服务,全流程对当事人负责。受理公证申请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受理通知单。推行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收费公示,提供节假日预约办证,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实施。这次不动产公证改革,将在全市统一实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通力合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将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总结推广,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进一步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扩大公证影响力,赢得社会信任。

       各位记者朋友,不动产公证改革是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国务院、省、市 “放管服”改革和“3550”改革,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的重要一环,也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打造民生服务品牌的创新举措。恳请大家关注、支持我市不动产公证服务改革,谢谢!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刚才,张晶副局长对不动产公证改革背景、改革目标、改革内容、保障措施作了全面介绍。不动产公证改革体现了泰州市司法局有效落实市委“解放思想再出发,对标找差新跨越”部署要求,进一步满足了企业、居民、农村的不动产公证服务需求,在提高政务效率、预防矛盾纠纷、推动“放管服”改革和“3550”改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不安排提问了,如需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会后再做深入采访。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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