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规范》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各医疗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持有合法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不按期限要求整改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满足国家要求的单位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本次检查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内容落实到实处,抓出实效;其次健全制度,完善资料。要建立健全辐射制度,挂牌上墙,并建立辐射台账,详细记载有关设备使用情况,做到资料详实、数据真实;最后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要按照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加强整改,及时检查检修设备,做到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设备”三到位,确保人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