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冠

副市长

分管工作
分管农业和农村、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水利、旅游、粮食、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水产局、农资局、农机局)、旅游局、粮食局、民宗局、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协助分管市文旅集团。
  联系统战方面工作,联系驻泰部队,联系市气象局、供销总社、残联。
个人简历

陈明冠,现任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1964年2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81年9月,常州化工学校化工机械专业学习;1983年7月,泰县苏陈区公所工业办公室干事;1984年4月,泰县地方工业局干事;1988年2月,泰县运粮乡工业助理(其间:1989年6月省自考委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专科毕业);1989年11月,共青团泰县县委副书记;1992年2月,共青团泰县县委书记;1994年5月,泰县(姜堰市)王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5年11月,姜堰市顾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1997年8月,姜堰市淤溪镇党委书记;1997年9月,姜堰市委常委、淤溪镇党委书记;1998年4月,姜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9年5月,兴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1月,高港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04年1月,靖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0年10月,靖江市委书记;2011年1月,靖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12月,泰州市政府副市长,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4年2月,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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